邢台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与研究中心(通知)
邢教备字[2017]8号
转发《关于举办河北省
首届中小学创客设计大赛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县(市)区教育局、直属各学校:
现将省《关于举办河北省首届中小学创客设计大赛的通知》(冀教备中心[2016]28号)转发给你们,为配合省中小学创客设计大赛活动,培养中小学创客精神与创造能力,我市将举办创客设计大赛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作品范围:从生活实际问题出发,综合各学科知识,通过“创意、创新和创造”制作出的中小学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。
二、作品要求:
作品应充分体现原创性、创新性和实用性,作品的形式、功能和工具材料不限,但不得完全利用成品来制作。作品资料要完整,图片和视频要能够清晰展示内容。
三、上报要求:
1、《邢台市中小学创客设计大赛作品登记表》:以电子表格方式上报;
2、参赛作品:以图片形式(照片宽度不少于1000像素,JPG格式)上报;
3、作品演示和自我评价:以视频形式(大小在50M以内,时间不超过10分钟)上报。
4、上报时间及方式:请于2017年3月30日前报市装备管理与研究中心,以便在市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到省级参加评选。
要求各县(市)区、直属各学校要广泛发动,认真组织好这次活动,为今后的活动积累经验。
四、联 系 人:曹能禄 孙荣格
联系电话:0319-2235863
附件: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<关于举办河北省首届中小学创客设计大赛的通知>
邢台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与研究中心
2017年3月15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