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卓越学校模式(The School Excellence Model)的理论基础与理论架构
1998年,新加坡教育部发表了《教育的理想成果》报告,明确地列出正规教育、中小学及初级学院教育的目标。“理想成果”获得国会议员、众多人士、家长、校长和师生的广泛支持。但是再好的评估标准也有其的局限性,除了学术的表现,评估范围还包括能够协助达到“理想成果”的其他方面:那些不易量化也无法测量的成果,如何确定他们已取得“理想成果”?如何确定他们的潜能和所付出的努力?如何确定它是一个完整的评估标准?
为了更进一步发挥人力和资源的优势,新加坡教育部引进欧洲质量管理基金会模式(European Foundation for Quality Management,EFOME)[1]、麦根保立国家优质模式(Malcolm Baldridge Nafional Quality Model,MBNQM)和新加坡优质奖(Singapore Quality Award,SQA),于1999年规划出卓越学校模式(The School Excellence Model,SEM)并展开学校测试,2000年开展培训与指导并进行校内评估,2001年开始进行校外验证。前教育部长张志贤准将指出:“我们决定采取素质保证方针,以自我评估作为评估学校的标准。这项方针着重教育的进行过程和成果。它的最终目标不单是取得良好成绩,更重要的是如果维持好成绩,而教育过程是维持好成绩的决定因素。此外,除了学术成绩,我们也着重其他能够达到‘理想成果’的活动”[2]。自我评估着重自我检查与了解,是个激发进取心的过程。当使用这个模型,教育工作者会时时刻刻自我评估,并思考和了解所需改善的地方,以发挥最大的潜能。这个自我评估过程称为“卓越学校模式”。
三、卓越学校模式在学校评估中的应用与实施
“卓越学校模式”共九项标准。这九项标准分成两大种类——“过程”和“成绩”,各占50%。“过程”着重学校的管理方式和资源分配,而“成绩”则着重主要表现、教员能力和士气及学校活动对学生的影响力等。与“卓越学校模式”相关的学校奖励计划共分三个阶段。第一个阶段将颁发成就奖项给在不同领域有杰出表现的学校。第二个阶段则颁发持续成就奖,以奖励那些持续获得好成绩的学校。最高阶段是颁发卓越学校奖,让多年持续获得好成绩、并在各方面有出色表现的学校获得肯定。
“卓越学校模式”总分1000分,从学校的治校措施和收效两大方面来考核学校。治校措施观察管理层,包括校长、副校长、部门主任、科主任、级主任等的领导手法(100分)、教职员管理(90分)、策略规划(70分)、资源利用(115分)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法(125分)。收效方面,主要看在上述措施下,教师与学生的关系(80分)、行政与运作的成效(60分)、学校与校长、社区的关系(60分)以及连续3年学生课程辅助活动、社区服务等全面的成绩(300分)。
卓越学校模式评分标准
自2001年起,这个金字塔式的奖励制度开始实施,金字塔最底层的成就奖(Achievement Award),认同学校在某一年里,在各领域的优异表现。中间一层是的持恒成就奖(Sustained Achievement Award)和最佳治校奖(Best Practice Award),表扬学校在过去几年,无论是教育过程或是教育成效方面的优良表现。在金字塔的最高层是卓越学校奖(School Excellence Award),奖励学校多年来在各方面都表现出色。优异学校奖(School Distinction Award)处于其他奖项之上,卓越学校奖之下。2004年,获得首届“卓越学校奖”的3所中学是立化中学、莱佛士书院和英华中学(自主)。这3所中学同时也获得“优异学校奖”。共有南华中学等12所中学和莱佛士初院等4所初院获得“优异学校奖”。“卓越学校奖”或“优异学校奖”有效期为5年。在5年内如果学校表现不好,经过重新评估后将失去这个荣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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