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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计算机教室使用管理制度

新闻来源: 作 者: 发表日期:07-11-01

一、计算机教室是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基地,学校要选择具有一定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的教师,负责日常管理工作。

二、计算机教室主要用于:信息技术教育及教学研究;计算机课外小组活动;开展师资培训;在满足学校正常教学需要的前提下,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。严禁挪作它用。

三、计算机教室的设备要统一编号并配有运行情况记录簿,磁盘软件和文字资料要分类编号妥善保存。

四、计算机教室的使用要科学安排,确保使用率。使用完毕要认真填写运行情况记录簿。运行情况记录簿要按年度装订成册存档备案查。

五、外来软件未经管理教师许可和杀毒处理不得擅自使用。

六、计算机教室要尽量装配调温、调湿设备,保持良好的室内温度。

七、严禁将易燃易爆、有毒性物品、强腐蚀性物品、强氧化性物品、强磁场物品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带入计算机教室。

八、计算机教室要有防火、防盗、防触(漏)电保护措施,确保计算机操作人员及室内设备的安全。

九、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调入调出时,要及时办理设备清点和有关帐目等交接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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